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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/社會時事/閃光號誌路口未依規停讓 騎士噴飛幸無大礙

閃光號誌路口未依規停讓 騎士噴飛幸無大礙

(記者鍾盛增/苗栗報導)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於(25)日凌晨3時19分許接獲報案稱,竹南鎮中正路與民族街口,發生一起大貨車與普通重型機車路口交叉撞交通事故案件,分局立即派遣員警趕赴現場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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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表示,員警到場查案內大貨車擋風玻璃有明顯蜘蛛網狀裂痕;機車於碰撞後噴飛數公尺遠,所幸事故機車騎士有依規配戴安全帽,僅多處擦挫傷,兩造均無大礙,現場處理員警立即調度巡邏車於事故上游端實施警戒,並利用交通錐等實施管制,以防止衍生二次事故,分局現場依規處置,經查兩造均無酒後駕駛情事。
 
警方表示,本案經檢視周邊監錄影像,查案內普重機車循中正路西往東方向行駛,與循民族街南往北方向行駛之大貨車在路口發生碰撞,事故發生時普重機車行向為閃紅燈號誌;大貨車行向為閃黃燈號誌,詳細肇事原因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並依規辦理。
 
竹南警察分局提醒民眾,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時,面對閃黃燈號誌應減速慢行;閃紅燈號誌則應停車再開(騎),並落實自身駕駛行為之速度管理,營造安全用路環境,從你、我開始做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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